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23年度评优评先结果公示
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建设,激发教育活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职工为我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经各层级考核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最终确定以下18名同志及团体2023年度评优评先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反映。
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71-68876500
人力资源处办公室电话:0871-68876482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