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师德师风问题应对机制,提高师德师风失范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师德师风失范突发事件,持续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办〔2009〕11号)、《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6〕10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发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客座教授、银龄教师、教学督导、兼职教师等其他人员涉及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突发事件的处置遵循“快速反应、以人为本、部门协同、稳定为先”的原则开展。
二、师德师风失范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级:
一级(特别重大):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非常恶劣,造成严重人财物损失,舆论关注度极高,传播速度快,对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整体声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事态发展可能超出学校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
二级(重大):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对学校工作秩序和整体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舆论关注度高,传播速度较快,事态发展超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控制能力,需学校各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三级(较大):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对学校某一领域工作造成一定损害,舆论关注度一般,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四级(一般):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对所在单位工作造成一定损害,未引发舆论关注,所在单位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学校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指挥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纳入涉事教职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协调,各单位应协同合作,予以妥善处置。各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涉事教职工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及相关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妥善处置。密切关注单位内部舆论导向,防止师生传播不实信息、负面信息。
(二)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开展调查,统筹协调对涉事教职工的处置。
(三)党委宣传部
关注舆情,做好事件的正面宣传报道,防止媒体进行恶意炒作。若涉及负面舆情事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分级应对,按学校审定后的统一口径对外发布信息。
(四)图文信息中心
加强对校园网及学校公共网络平台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校内外的舆情,阻断不良信息。
(五)党政办公室
信息汇总与报告,向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进展情况。
(六)党委统战部
对于涉及宗教、危害民族团结、传教行为等事件及时介入,积极甄别事件性质,及时遏制宗教极端化和境外势力利用宗教活动渗透的倾向。
(七)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对于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介入,会同相关单位了解事件经过,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宣传活动的管理。关注涉事师生心理状况,对于有心理问题或问题倾向师生的心理辅导进行指导和干预。
(八)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对于与教学有关的突发事件或与学术不端等科学研究问题有关的突发事件及时介入,参与调查处置工作,掌握散布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尽量减小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
(九)保卫处
建立保卫工作联络网,确保校内保安门卫信息畅通。建立与公安机关、兄弟院校保卫部门联系机制,密切关注公共场所的教职工、学生动向,积极参与事件的处置。
四、师德师风失范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一旦发现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突发事件,按以下应急程序进行处置:
(一)现场处置
各单位或个人发现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学校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事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进行疏导和劝阻,如涉及人身安全受到影响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协同保卫处、校医院等有关部门开展防护工作。
(二)信息收集
学校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涉事教职工所在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核实,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必要时可联系当事人核实有关事宜。如事件涉及学生,及时通知学生处,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和疏导化解工作,随时向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三)信息报送
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调查确认的信息报送至领导小组,由学校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鉴别事件性质,评估事件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损害,确认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等级。
(四)事件处置
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在事件处置工作中各自履行职责。四级事件由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三级事件由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研判和处置;一级、二级事件由学校各部门协同涉事单位共同及时研判处置。经学校研究同意,事件处置进展视情况适时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涉及负面舆情事件的,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对于涉事教职工,按照《昆明传媒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未经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与师德师风失范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任何内容信息,以避免引起有损学校声誉的负面舆情。
(五)总结评估
事件处置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对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反思,形成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提交至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